【石棺藏屍案】夥兩被告觀塘找地方「整暈」死者 次被告稱受首被告照顧住宿故不好意思拒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19 15:53

最後更新: 2019/11/19 15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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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高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荃灣工廈單位石棺藏屍案,涉案3名被告被控謀殺罪,案件今(19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次被告續自辯時指,首被告曾表示懷疑死者很富有,故擬找機會「整暈」死者後取去其財物。次被告供稱當時認為首被告「吹水」,其後3名被告到觀塘海濱欲物色地方行事,次被告供稱當時食宿均由首被告照顧,故不好意思拒絕。

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(30歲、阿T),劉錫豪(24歲,阿豪),張善恒(27歲,阿K),3人均報稱無業,同被控1項謀殺罪,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6年3月4日,在香港謀殺張萬里(28歲,阿J)。

次被告作供指,首被告曾自稱是組織「There」的首4位人物,首被告指死者價值3,000萬美元,並曾稱要殺害死者。次被告指首被告當時是酒後「吹水」,故不相信其說法,並以為首被告是傻的。

次被告續指,案發前2至3年認識死者,當時首被告形容死者是其「搵錢」拍檔,但沒有提及具體做法。次被告供稱直至案發前1個月從沒有任何財政困難,他指除以教導跳舞賺取收入外,會到機場貨櫃碼頭兼職搬貨,故到外地參加比賽的開支均由自己負責。

對於首被告曾指次被告經常向他要求金錢的說法,次被告供稱從沒有向首被告要求金錢,並指首被告請他食飯及給他住宿已感滿足,而且十分感激對方。

次被告指於案發前,首被告曾表示認為死者很富有,因他擁有名錶,信用卡簽賬額沒有上限及銀行達8位數字存款,故提議「整暈」死者後取去其財物,並擬到觀塘海濱物色地方行事。

次被告供稱當時認為首被告是「無聊、吹水」,惟次被告稱當時自己已3個月沒來繳付租金,首被告對其食宿照顧有加,因此不好意思拒絕對方要求,遂跟隨到觀塘海濱物色地方。

次被告稱與兩名被告到觀塘海濱後,曾對首被告說「唔好搞咁多」,並對他潑冷水說「你話整暈啫,死咗人點算」,之後3人便返回案發單位。

記者:林育慧